关于开展“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小组、老年团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时间:2016-11-01 浏览:916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离退休小组、各老年团体: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从今年开始每三年开展的“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小组、老年团体评选不纳入校级表彰范围,由离退休工作处组织评选表彰。为了评选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推动离退休工作向前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离退休同志为促进学校发展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多作贡献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老人节(重阳节)期间开展“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小组、老年团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评选范围
在本校退休三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
(二)评选对象
1、“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离退休人员;
2、先进离退休小组和老年团体的评选对象为各学院、部处、各单位的离退休小组和各老年团体。
二、评选条件
(一)“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1、注重理论学习,思想觉悟较高,有理想信念,有大局意识,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中做了一定工作,效果好;
2、积极参与离退休小组和老年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热情为老同志服务,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并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和效果;
4、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积极参与科技兴农等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继续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先进离退休小组和老年团体
1、积极宣传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经常向本单位领导或离退休工作处反映老同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自觉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2、组织落实、管理制度健全,团结合作,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
3、积极组织本小组或本老年团体的学习和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效果明显;
4、发挥离退休小组的作用,大力支持本单位的工作,主动承担一些力所能及工作;
5、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做好离退休小组活动经费及老年人福利基金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
三、评选名额和评选办法、时间安排
(一)评选名额
“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共80人,凡离退休人数在30人以上的单位和各老年团体,按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不足30人的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先进离退休小组、老年团体20个,不按比例推荐。
(二)评选办法、时间安排
1、各离退休小组、老年团体,按照评选条件、范围推荐出符合条件的“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小组和老年团体,填写推荐表,于
2、2013年9月中下旬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教职工协会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2013年10月老人节召开表彰大会。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二O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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